2010年10月第四个周末的低温,使居民对2010年冬季供暖的关心骤然升温,打进市市政市容委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12319咨询供暖问题的电话大幅增加。
12319是承接市民有关城市建设管理诉求的热线,并非专门的供暖热线,但在这特别的周末却俨然变身“供暖热线”。12319在10月23日、24日两天接听了包括12345热线转来的咨询电话共250多个,其中220个咨询供热,占总电话量的85.9%。市民咨询主要涉及供暖改造、供暖收费、自采暖报销、供暖设备没有维修、供暖试水时漏水等问题。
10月26日,市供热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进行第二次气象会商,把握气象变化,11月起“看天供暖”。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往年,市供暖热线62357575一般是11月7日才开通,2010年如果提前供暖,市供暖热线也将实时开通,及时解答市民的供暖问题。
2010年起,北京市新建竣工投入使用的公建、居民小区以及完成节能改造、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将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涉及供热面积将达1500余万平方米,其中居民面积约为1200万平方米。热计量收费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市市政市容委日前发布热计量改革解读。
供热计量收费后实行两部制热价,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居民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2010年试行期间,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热费将就低不就高。计量热费低于按面积收费时,按供热计量热费收取,当计量热费高于按面积收费时,按面积热费收取。
因供热计量装置故障导致无法进行热量结算时,供热单位应及时维修、更换。维修期内用户计量热费将按房屋面积结算。以燃气锅炉房供热方式为例,按面积收费热价为每平方米30元,计量收费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8元,计量装置维修期间,每天的热费计算方式为30元-18元再除以本市采暖天数121天,每天每平方米约为0.1元。
10月25日,市质监局、市市政市容委还公布了本市地方标准《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2010年冬季供暖季,当居民与供热单位对室温有争议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中增加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量方法。此外,正式文件规定房屋使用面积大于16平方米时,测量室温需设立5个测量点,而征求意见稿中则是大于30平方米才实行多点测量。
正式文件中还要求测量仪器测量范围应覆盖0℃至50℃,误差不超过正负0.5℃,分辨力应优于0.1℃。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增加了测量仪器证书中必须具备14℃的修正值的要求,根据供热合同的约定,室温低于14℃,供热单位将退赔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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