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底以来,“第三方检测机构测室温开价3000元”的传闻引发热议,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尚未完成,3000元检测费纯属子虚乌有。北京市将对室温测量费进行成本核算,基本检测费将统一定价。
2010年冬是北京市实施《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首个采暖季,根据规定,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之内的,供热单位退费比例为40%;低2℃至4℃之间的,退费比例为60%;低4℃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如果用户和供热单位对采暖室温有争议,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市供热办主任郭维圻表示,往年供暖室温纠纷,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权益无法有效保障。2010年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第三方检测也是为监督供热单位服务,促进其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弥补改善服务,安全稳定供暖。如果室温不达标,6小时内,供热单位必须入户测温、调节和检修。24小时内经检修温度达标的不退费,超过24小时仍未修好的,自报修之日起退费,直至室温达标。如果纠纷双方无法解决,才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盼着第三方机构没生意,那样才说明我们供暖服务到位了。”郭维圻说。
对于“本市已确定六家检测机构”以及“3000元检测费”的传闻,市供热办负责人予以否认。郭维圻表示,媒体上所说的六家机构并非第三方室温检测机构,而是负责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的机构。检测室温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本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资质认定,是完全独立于用户和供热部门、供热单位的“第三方”。目前,资质认定尚未结束,预计正式供暖前将公布相关机构。本市将依据住宅采暖室内温度检测方法的地方标准,对检测环境、检测时间和测温地点等作出统一规定。有关部门还将建立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室温检测费尚未确定,虽然是市场定价,但北京市将组织会商,充分考虑企业的成本和市民的承受能力,进行细致的成本核算,对基本检测费用进行统一定价、合理收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成本包括税费、检测人员工时费,检测设备折旧费、管理费、交通费等,“基本检测费用再加上出检一次的交通费,就是一次检测的最终费用。”郭维圻说。据了解,山东等省供暖也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测温措施,出检一次的费用约为二百元左右。
预计测温费用将在正式供暖前正式公布,如果经过测温,确实是因为供热单位的原因导致居民室温不达标的,检测费用由供热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