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第三方室温检测费终于敲定:一次出检的基本检测费为450元。该检测费用只是检测一间屋子的费用,增加一间房屋将再增加40元。
2010年新出台的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经检修,居民室温超过24小时仍未达标,供热单位需按比例退还供暖费。2010年冬采暖季,北京首次引入5家第三方室温检测机构担任室温是否达标的“仲裁机构”。目前北京进入正式供暖期已经一个星期,2010年11月22日来自5家测温机构反馈的消息显示,仍没有市民委托测室温。“咨询的很多,每天几十个电话,但真正要求上门检测的,至今还没一个单子。”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负责人认为,最近北京气温偏高,所以至今无人申请进行检测。
针对室温检测的费用问题,多家室温检测机构称,经过核算的基本检测费最终确定为450元。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副所长白冬君介绍,450元的检测费只是检测一间屋子的费用,如果市民要求增加检测屋子数量,每增加一间屋子要再多掏40元。
450元的基本检测费不包括交通费。几家检测机构表示,城区和四、五环内原则上不收取交通费,但路程太远的则要收取一定交通费用。北京市煤炭节约办公室节能监测站李文明表示,该站五环内不收取交通费,五环外会收取100元左右的交通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负责人也表示,五环外加收100元交通费。另外,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白冬君表示,他所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每天上班时间为7时至20时30分,这期间,市民委托他们去检测,收取的基本检测费为450元,如果是20时30分至次日7时,基本检测费增加40元。
市供热办表示,造成居民室温不达标的原因包括室外温度过冷;居民拆除、移动、封装、改变散热器;供暖单位供暖能力不足等。发现居民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应及时解决,只有双方有纠纷无法解决时,才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判定。另外,2010年冬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详细说明了在不同情况下供热单位的退费责任。合同中规定测定温度比约定温度低2℃,退费比例为40%;测定温度比约定温度低2℃到4℃,退费比例是60%,测定温度比约定温度低4℃以上,退费比例是100%。
首批室温检测机构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北京市煤炭节约办公室节能监测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
通州区节能监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