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法定采暖季停暖日3月15日还有半个月,北京市供暖办公室将与气象部门、财政部门在短短15天里,三次会商天气,依据气温变化决定是否延长供暖。 2010年4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使“看天供暖”从应急变成长效机制。2010年10月中旬起,市供暖办就与气象、财政部门三次会商天气,依据天气变化随时点火供暖。 上周北京市曾连续遭遇降雪,气温下降,市供暖办及时通过短信向各供暖单位发出寒流预警,要求加强调节,确保居民室温达标。 依据本采暖季制定的《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2011年3月1日起,市供暖办、气象、财政部门将启动天气会商,一共三次,如3月15日以后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或是遭遇强降雪等极端天气,将延长供暖。依据规定,延长供暖最长可延长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日起,气象部门每天都会向市供暖办提供当天天气情况,市供暖办也要求各供暖单位每天监控气温,依据天气变化随时调节供暖锅炉出回水水温,确保居民家中室温达标。3月15日之前,绝不会停暖。 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居民供热费将不会多交,因延长采暖季而增加的供热运行成本,由市和区县财政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