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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平方米采暖户改按热计量收费
时间: 2012-02-20 来源: 北京日报 [作  者: 王东亮]

  市市政市容委2012年2月19日透露,今明两年,全市1.5亿平方米既有节能建筑将改按热计量收费,用户节约用热,供热单位将退还节约部分的热费。北京市供热计量价格确定在每千瓦时0.16元。

  2012年改造8500万平方米

  冬季供热采暖每年消耗全市约20%的能源,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从2012年起,全市将用两年时间为1.5亿平方米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调研员赫迎秋表示,2012年全市各区县将有8500万平方米符合节能要求的既有建筑改按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实施热计量收费。明年全市将完成6500万平方米建筑热计量改造。

  据介绍,实施热计量收费的住宅楼应为1998年以后设计建造的节能建筑;房屋的外墙、屋顶、外窗等进行了节能保温;建筑物耗热指标在每平方米20瓦以下;每户供热采暖系统相对独立,用户可自行调节室温。供热部门将统一安装热计量装置,不向用户收费。对不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楼,建设主管部门将在节能改造的同时进行热计量改造。

  按热计量收费不仅可以促进市民行为节能,还可以满足多样化的供热需求。通州区古韵新居小区王先生家,去年完成热计量改造,今冬他将室温调至24℃。“家里有小孩儿怕冷,所以温度调得高了点儿。”他告诉记者,春节去外地探亲时,家里的温度调低到14℃。

  节热用户将首获退费

  实施热计量收费后,居民住宅采暖收费将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基本热价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市政供热网覆盖用户为每平方米12元,燃气、燃油和电锅炉供暖用户为每平方米18元,燃煤锅炉供暖用户为每平方米7元。计量热价统一为每千瓦时0.16元。

  目前北京市供热计量实施“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的模式,计量整个单元或楼栋消耗的热能再按户分摊,不直接按每户实际使用的热能计费。由于住在朝向背阴面和楼栋把边的用户会消耗更多的热能,采用这种分摊方式更公平。

  通州新城供热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热计量收费的用户须在采暖季开始前按面积预交热费,采暖季结束后,按用热量和热计量收费价格计算热费。计算热费低于预交热费时,供热单位将向用户退还多交的热费;计算热费多于预交热费的,用户暂不补交热费。

  大窗房不节能或退出京城

  打破热费“大锅饭”,热费与用热量挂钩,无疑将影响楼市走向。赫迎秋认为,未来市民会更多地选择节能的房子。出于采光、美观等考虑,很多设计师喜欢为住宅楼装上超大窗、落地窗,这种设计令房屋保温性能大打折扣。专家预计,这种设计方案将逐步退出北京。

  此外,北向户型耗热量也会比南向、居中的户型高,把边、顶层、底层户型的耗热量一般也会比中间层高。按热计量收费后,市民在购房时将更多考虑长期使用成本,慎重挑选户型。

  专家提醒用户,除了户型等固定因素外,行为节能也很重要。例如,长期无人在家调低温度,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封堵好空调孔等漏风处,不包暖气、不在暖气上晾晒衣物、不破坏外墙保温层等都可以节约用热。

  空置房关暖气须保持14℃

  热能存在传导性,空置房关闭暖气将增加相邻住户的热量消耗。不少市民都对冬季邻居关暖气十分不满。市市政市容委表示,北京市实施按计量收费后,无论是否关闭暖气,基本热价均照常收取。市民空置房屋不得完全切断暖气系统,室温须保持在14℃以上。

  赫迎秋说,用户须在14℃至22℃之间调节室温,如设定温度过低,需正常采暖时升温十分缓慢,还会影响邻户采暖。如果温度设定过高,未来将可能增加热费支出。

  北京市正在热计量试点小区进行大规模的数据测算,理清从热源到用户端之间的供热损耗,并将要求供热单位采取措施减少热能在输送环节的浪费。

  热计量改革--目标

  第一阶段(2010年)

  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并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二阶段(2011年)

  启动既有三步节能居住建筑(2004年7月以后设计建筑的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三阶段(2012年)

  完成三步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四阶段(2013—2015年)

  基本完成既有二步节能居住建筑(1998年7月以后设计建设的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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