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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看天儿随时供热
时间: 2013-10-18 来源: 北京日报 [作  者: 王东亮]

  北京市下周起会商天气确定供热日期

  寒风萧瑟冬趋至。随着气温不断下降,供热季即将到来。2013年10月21日开始,北京市将先后进行3次气象会商,依据气温变化确定2013年冬季全市供热时间。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负责人10月17日透露,全市供热单位已做好最早在11月1日开始向居民用户供热的准备,一旦气温骤降可随时开栓供热。

  最早11月1日供热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主任王爱民说:“如果没有异常天气,全市将按法定供热采暖期运行,从2013年11月15日开始供热,到2014年3月15日结束。”

  但实际上,从2010年开始,北京市供热就已不再死卡时间,而是综合气象等因素“看天供热”。依据《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当预测在11月1日后至法定采暖季开始前,北京市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将提前启动供暖;当预测在法定采暖季结束后至3月31日前,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将延长供暖时间。除室外平均气温影响因素外,如遇强降雪等天气时,也可对居民用户提前启动供暖或延长供暖。

  王爱民说,2013至2014采暖季中,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以及次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气象局将分别进行三次定期气象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向北京市政府提出是否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的请示,待市政府批准后,向各居民供热单位发布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指令。2013年冬季的第一次气象会商将于10月21日举行。

  由于存在11月初遭遇极端天气的可能,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已要求全市各居民供热单位均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准备工作,自11月1日起具备随时启动供热的条件。供热单位根据市政府指令调整采暖期而增加的居民供热运行成本费用,将由市、区县财政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不需居民额外支出费用。

  供热燃料月底前完成储备

  据介绍,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总供热面积约7.31亿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约5.33亿平方米,供热管网总长两万多公里。

  据了解,2013年冬季采暖季燃料准备工作已于9月展开。全市燃煤锅炉2013年冬季供热用煤需求量约为480万吨,截至目前各供热单位完成储备约260万吨。10月底前将完成采暖季前储备全年用量60%的任务。市级30万吨应急煤炭已储备完成,分别由京煤集团储备20万吨,神华集团10万吨。北京市在张家口建立的煤炭应急储运中转站也完成了5万吨煤炭储备计划。市级3000吨应急储备油料也已落实。

  在2013年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中,城区共有18座燃煤供热锅炉房进行改造,约2131蒸吨,供热面积约1760万平方米,采暖季前将完成施工及调试工作。目前,城区还有燃煤供热锅炉50座左右。

  居民热价2013年不涨

  2013年8月北京市上调非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不少居民担心2013年冬季供暖费会涨。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冬季采暖季,北京市居民供热价格没有变化。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副主任南斌出示了一份供热采暖价格表,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其中,北京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

  自2010年起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供热计量收费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仍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应不同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针对外地有人质疑煤炭降价而供热费价格为什么不降的问题,供热部门负责人表示,北京市供热价格一直实行政府定价,热价长期倒挂实施政府补助。“现行的供热价格是2001年制定的,当时的煤炭每吨售价不到300元,而过去十几年煤炭价格上涨了两倍,人力、水、电等成本均大幅上涨,此次煤炭价格下调后,按现行热价仍不能弥补供热成本。”王爱民表示,2013年政府仍将对居民供热进行补贴,确保居民热价不涨。

  遇气荒停公建保民居

  据北京市供热办预计,2013年全年新增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左右。在全市供热面积中,燃气供热面积约占50%,燃煤供热面积约占24%。由于供热面积增加、环保要求提高,2013年冬季采暖季天然气供应仍存在一定的供需矛盾,北京市政府正在与中石油对接北京市2013年冬季采暖季的天然气供应计划。

  当遇到持续低温、大风或雨雪等恶劣天气,天然气供应出现紧张情况时,北京市将停公建,优先保民居供热用气。据介绍,北京市冬季热电气联合调度指挥部统一调度热、电、天然气生产,目前已确立供热优先保障顺序。遭遇极端低温天气,优先保障医院、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居民用户,经市政府批准后,对包括政府部门办公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建筑采取分级“控量保供”措施,必要时停气保居民采暖。对天然气自采暖居民用户,北京市将在市政燃气管网压力允许范围内足量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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